麦克奥迪: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重新制定)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4 月重新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2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