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土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775,700 股,发行价格为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74,999,990 元,扣除总发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