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