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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300359QTEDU(300359)2024-08-29 11:33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