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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汇中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371Huizhong(300371)2023-10-24 09: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汇 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