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汇中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汇中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本章任职要求外,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 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