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汇中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汇中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