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汇中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