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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在董事 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