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