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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300387Forbon(300387)2023-12-06 10:2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详细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是否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或监事 的情形等。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