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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300394TFC(300394)2024-08-22 11:5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借款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是与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的在职员工; (二)申请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关联人; (三)申请人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服务年限的计算为 自入职至申请借款日; (四)申请人范围为:公司主管(含同职级)及以上岗位,同时为首次向 公司申请购房借款。 (五)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购买首套自住商业住房,首套商业住房仅指合 法合规、无产权争议的商业住宅、商业公寓(以房产证注明的房产属性为 准),不含商铺、小产权房、违法违规建筑、办公楼等非居住用途房产及自建 房。若申请人和其配偶在工作地已有自住房,则不具备购房借款资格。 (六)在公司任职期间工作业绩满足该岗位要求,且无警告或更严重等级 的惩戒记录。没有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有购房需求的员工减轻购房负 担,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同时,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