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 后,由董事会聘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 责。 第六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经 理本人提出解聘。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