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 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瑞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