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责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为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