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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包含 3 名独立 董事。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