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 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