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4年4月)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天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业 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