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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400JT(300400)2023-12-29 12:54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会议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