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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300401GARDEN BIO-CHEM(300401)2024-02-01 11:55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2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