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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300401GARDEN BIO-CHEM(300401)2024-04-15 10:24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花园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 在战略委员会成员中任命。 (二)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 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签定等事宜进行研究,并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