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等相关规定和《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公 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 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