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 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提 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