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杨 勇 周 亮 1、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