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海润天睿")接受伊之密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名"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 的委托,作为其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办理指南 5 号》")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伊之密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相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