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昇辉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 17 号昇辉控股有限公司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昇辉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