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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300428LZJT(300428)2024-08-28 09:08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