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程序与方法 1、评价范围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合资公司及其下设的各业 务部门,2023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