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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8月)
300437QSY Tech(300437)2024-08-27 11:5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 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 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 幕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 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