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