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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00443JIN LEI(300443)2024-04-23 11:2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工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股票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