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