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 应按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