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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300444SOJO(300444)2024-01-02 11:3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