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函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 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及初 步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初步审查,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日常交易均遵循了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 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并由关联董事及 5%以 上股东受让本次转让的股权,是基于公司对明德软件纳入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