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指派方世扬、谌文友律师出席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 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有关法律问题发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