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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