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余爱水 李 博 张玉兰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关于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