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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化解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的信贷、存款等金 融业务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特制定本处置预案。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存、 贷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并组织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成员 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财经中心、法务部、审计部等部门的负责人。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财经中心,由财经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负 责人,成员应包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财经中心负责人、法务部人员、审 计部人员等。 第三章 职责与原则 第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监控和评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以及风险状 况,并视已出现的风险状况,适时启动处置预案。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