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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爱水先生、李博先生、 张玉兰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爱水先生、李博先生、张玉兰女士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