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提交了 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系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变更理由正当。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