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 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均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 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