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密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的上市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