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