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 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 向特定对象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