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04号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华燃气")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首华燃气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首华燃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