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首华燃气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 140 万元。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