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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300486OMH(300486)2024-04-23 12:32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 第一条 为完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东杰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