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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300488EST TOOLS(300488)2023-11-07 09:2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锋工具"、"发行人"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 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募集说明书》 中的相同,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的修改、补充和说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