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等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各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 ...